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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博客之前先说,我这次也当回标题党。之所以用这个题目完全是我那个远在美国的书童在QQ上给我留言说,她在密西西比河看到一只兔子站在半米深的雪里面,样子很像我。
下面说正题。
前几天回以前上编导课的学校给这届高三的小孩面试,还把他们的散文拿回家,批改到凌晨四点。印象里并没有特别出彩的散文,最大的问题是矫情,刚写个开头就开始忏悔,再不然就是废话连篇,写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通病还有不知道如何塑造人物形象。不过那些小孩大部分都很乖,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和他们当中的几个混熟了。感觉上他们现在非常紧张不安,如去年时的我。面试的时候,有一个小姑娘告诉我她想考戏文。我问她原因,她回答“因为我喜欢写散文”,我觉得很有意思,于是接着问“戏文的学生以后还会写小品和大戏,你只想写散文,以后怎么办?”然后她就不知如何应对了。看了她的散文,没有想象得那么好,选取的人物是去世不久的外婆,可想而知控制力是何等有限,素材也欠梳理。
很多小孩在面试的时候被我的问题难住了,以至于下午我问他们“我出的题目好回答吗”的时候他们说“挺刁钻的”。在我看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面试的技巧。
印象比较深的还有一个男孩子,个子不高,安安静静的。老师说他的文章写得不错。后来这个男孩对我说他写了一本小说,有时间拿给我看。他让我想起自己的一些故人,虽然表面看上去很温和,可心中却有刺。批改散文的时候一直留意他的,可是却没找到,原来是我在分卷子的时候把他的分到编写故事的卷子里了。心里还真是有点儿遗憾。好像很多事就是这么有意思,你越在意什么,就会不太容易得到。当然这种说法属于有点儿悲观的那类,大可忽略。还有一个女孩,面试时非常骄傲地说自己喜欢的作家是郭敬明,令我十分无语,因为这个人的名字属于面试的大忌。无论如何,给这些小孩面试,也是我生活中非常宝贵的体验,所以我非常珍惜。
今天把批改好的卷子交回学校,恰好遇到一个学生的母亲,她告知我他儿子的名字,我一惊,因为我给了这个男孩散文最低分。当然我没有告诉她。闲聊中她向我说起自己的忧虑,大多是艺考生在这段时间的通病。我不知道该怎么劝慰她,与老师交代了一下散文的批改情况,就匆匆离开了。离开之前,与那位母亲告别,她竟然连连对我说“谢谢老师”,其实我什么也没做。坐在车上,想起这位母亲,觉得她真不容易,为了儿子,大老远跑来找老师谈话。相比之下,我去年艺考的时候相对还是很让父母省心的。
时间过得真是快。最近我总这样感慨。
比如:
去年今日我正在北京考试,每天紧张得要死,出成绩的前夜能哭上好几次。
我听那些学弟学妹们一口一个姐姐叫得欢畅,而向来对这种称呼不太适应的我竟也欣然接受。难道我也在逐渐步入不敢说年龄的行列?
再比如:
两年前的这个时候我拿到了《双生》的样书,两年后的现在,《双生》修订版也进入了尾声。
(关于这个,下面再说)
还有,我喜欢了十五年的费翔叔叔今年五十岁了,他大概是我喜欢了最久也是体现了我崇拜偶像最高水平的偶像。在学校里,每当我提起费翔叔叔,我的同学就成为了我和他们老妈交流的中介。
类似的事,还有很多。
下面来说《双生》修订版。
昨天把第五章修订完了。
洛遥的部分也全部修订完了。
我真的觉得自己几乎是把这本书从头到尾重写了一遍…太累了。
以前的句子怎么看怎么难受,所以几乎都变了,连后记和朋友的文章我也准备返工。
我想说的是,《双生.修订版》现在已经超越了《小命运》,成为了我心中仅次于《不离》的书。
看着她一点点变成我喜欢的样子,于是也就真的慢慢地喜欢上了她。
最近在构思一个新的东西,每天都要在本子上记下很多新想法,有时灵感只是一瞬间的事,很快就又忘掉。于是我现在随身带着手机,有了想法立刻拿出来记下。好像写作和阅读,直到现在都是以“爱好”的形式存在于我的心中,哪怕我现在已经学了“戏剧文学”,她们还像是一个爱好。至少我从来没有厌烦过。
忽然想起彭涛老师曾经跟我们说,当他在俄罗斯见到托尔斯泰的庄园时,就打消了靠写作赚钱的念头。
说句题外话,彭涛老师的温和儒雅在他教我们的九周时间里一直为我们所津津乐道,当然张先老师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彭涛老师“也有严厉的一面,只是我们没有见过”。
再开一个话题。
我刚才看了路金波写给他女儿的一篇文章,感动了一下午。
摘录部分如下:
路琏城现在3岁4个月大。我34岁。年龄是她的10倍。换句话说,在我目前生命的10分之一时光里,她与我同行。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她有次指着一个王子和公主婚礼的模型说,这男的是爸爸,女的是我16岁的样子,那时侯我就可以和爸爸结婚了。
我所知道的是,到她16岁的时候,她会爱上一个打篮球或者弹钢琴的帅气小伙儿。并且想办法避开老爸。
----那时候,我48岁,年龄是她的3倍。鬓角悄悄染出白发。
时间总是坚定地走着。然后,她会去国外读大学吧?然后,找了个联合国的工作?(王朔老师妙语,希望女儿在联合国工作,高贵得体,打交道净是元首。而且,实际不承担啥责任。打仗都打不着。)
然后,在我60岁的时候,她30岁。我是她的2倍。
她嫁人了。并且,这时候有了自己的孩子。----这意味着两件事:好事是,她可以知道爸爸当年有多爱她。坏事是:她把全部的爱给了自己的孩子。
又过了很久很久。白发甚至爬上了她的鬓角。
她50岁。我,81。
九九八十一。九是汉语里很大的数字。
我的假设是----我将要死去。
死亡是多么自然的一件事情。几乎就是出生的另一面。
世人恐惧之,无非是害怕它突然而来,毫无准备。
所以我要善良,去爱。以求诸神一个恩准--在预定的时间,在故乡的土地,给我安静的一个星期。我神志清晰,无眠无痛。和家人聚在一起。
那时,我和我的孩子一起,已在尘间忍受许多苦难---连天使般的路琏城都已皱纹白发。
可是--或许路琏城会打印下我今天写的这篇文章,说,爸爸,你说,很久很久以前,那时我还是个很小很小的BABY,我真有那么“狡猾”吗?
我那时已不能言语。
只在恍惚中感谢上帝,感谢诸神,谢谢你们让我和我的孩子,此生一直在爱里度过。

这是近几天每次上网都必看的新闻:
D&G本季男装系列的灵感,来自于一位去世近一个世纪的剧作家——王尔德(Oscar Wilde),不知道Domenico Dolce和Stefano Gabbana是否想藉此展示时尚有着某种“起死回生”的力量。而设计师的疯狂创意,也证实了王尔德的作品还是能像他红遍19世纪末一样,迷倒现今的社会。他笔下那些不拘一格的角色阵容,为D&G这一场迷人的展示提供了许多参考的蓝本。
那天晚上又重温了《王尔德》与《鹅毛笔》。
不胜唏嘘啊,不胜唏嘘。
有人说王尔德是理想主义,我觉得没那么简单。他对于Boise的爱之所以不顾一切,并不仅仅是因为“爱”那么简单,也不仅仅是因为Boise利用他。试想堂堂维多利亚时代的天才,伦敦上流社会的座上宾,怎么会被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有着家庭遗传的精神分裂倾向的男孩所利用。说到底,我认为王尔德对Boise之爱,除了对美(即最浅层的外表之美)的享受以外,还有那种带着自毁倾向,向维多利亚时代道德的挑战。
Sade侯爵也是这样的人。
同时看过这两部片子的人,都能轻易地感觉到。
不得不说,GR爷爷的演技真是棒到暴,GR爷爷,我要膜拜你,我要向你拜手,我要向你稽首(我是郭沫若笔下的屈原么),让我得到你的签名吧。啊。
希望我以后能去好莱坞给您专门写剧本……如果您回雪梨搞舞台剧去了,那么我愿意追随您的脚步……
最后低调地跟一草同学道歉......每次明明都是你错,可内疚的往往都是我……天理何在!
That's all。
(我在说得这么high的时候戛然而止是不是很奇怪?)







